时间:2012-08-01 20:54:50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张德军律师,15904114007,大连资深律师,主要负责大连及东三省的刑事辩护、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公司等法律事务,尤其擅长代理疑难案件的处理。现执业于辽宁添赢律师事务所,先后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系、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系。先后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社会团体等几十家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无论是标的过亿的房地产案件还是标的几万的劳动争议案件,因为其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对案件全身心的投入,尤其是案件的结果,均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以及司法系统的高度评价。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研讨会,专题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起草小组起草的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出席会议。
据统计,2011年全国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已突破60万件,涉案标的额超过1100亿余元,同比增长38.27%;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达37.6万件,同比上升24.78%。
杜万华指出,当前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必须要坚持几个原则不能放松:一是要全力维护国家金融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地位。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一旦出现问题,将对实体经济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必须牢牢把握这一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二是要全力支持国家投资、融资制度的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应当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正确把握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方向,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三是要严格依法审理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有的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散见在刑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中,散见在各种不同的司法解释中。在新的司法解释还未出台前,各级法院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的精神,妥善审理好此类案件。四是要维护好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当前民间借贷领域对社会主义道德尤其是对诚信原则违背的现象不容忽视,所以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绝不能为结案而办案,绝不能让诉讼成为某些人洗钱的工具,不能让法院成为虚假诉讼蔓延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