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咨询

我租用同学的地皮开工厂,半年后他就把地皮转卖给他亲戚,碰巧不久后我和他签的合同正好到期。现在他那个亲戚就让我搬家。我觉得既然我们合同上写着: 如甲方需要可继续租用土地。就可以不搬,结果为此和我同学也闹得不好,想咨询一下,我能不能让他亲戚赔偿给我经济损失,前提是不找我同学的麻烦??劳烦高手给个答复!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8-10-15-状态:已解决]
黄海志律师的解答:

民法角度有个说法,叫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意思就是标的已经承租了的,承租人租用的,买方得继续让租方租用。

另外还有一对你比较有利的地方,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对租赁物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作为卖方,卖之前,依法应当先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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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私人律师 调解谈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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