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我的这种欺骗婚姻?
我与女方三年前登记结婚,登记的时候女方使用的户口北镇的城镇户口,没有身份证。办理登记的时候,因为没有身份证不给办理,女方单独找办理人员谈话,后来就给办了,但是,没有给女方结婚登记证,因为她没有身份证,让她补办了身份证后,再来领取结婚证 ,女方至今没有补办身份证,所以,女方的结婚证至今还是结婚登记处。
后来我发现,结婚时候她使用的户口是假的,她的真实户口是凌海大有农场的。
我们都是二婚 没有子女
请问 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向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原来的登记?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裁决婚姻无效? 我如何解除这种欺骗婚姻?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7-03-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