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购买预售商品房有哪些步骤程序

时间:2007-09-15 21:45:04  作者:未知  文章分类:房产土地

第一步:购房者在售楼现场或登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或“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查阅《广东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了解该预售项目的预售面积、抵押、查封、预售款监控账户及预售证有效期限等基本情况。


第二步:预售项目若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的,购房者有权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开发商出具的委托书,了解委托代理的范围和权限。


第三步,购房者与开发商或房地产中介公司根据市国土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经买卖双方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传送至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网上备案和进行房地产登记申请;购房者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


第四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过程,应当以自愿公平为原则。对于开发商发布的预售商品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购房者有权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五步,开发商应当将预售许可证上确认的预售款监控账户提交给预购人,购房者应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监控账户中,凭银行出具的存款票据,向开发商换领交款票据。


第六步,开发商或购房者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

第七步,(呵呵,这才是实际上的第一步,非常重要的一步)应该委托广州专业房产律师--杨永斌律师参与买房的全部或部分过程,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执业机构: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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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公司清算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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