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误工费我该赔吗???
我开车撞倒一位骑电瓶车的男子,交警判定我是全责,导致那男子右脚伤筋,医药费一共看了2000元左右,他无固定收入,无纳税证明,能行走也就意味着无丧失劳动能力。他说他是位装潢木匠一天工资200多元,他休息两个月要求我付150元一天的误工费,医生给他开了两个月的请假条,保险公司最多赔他60元一天的误工费,那也就意味着剩下的5400元由我个人支付,我不确定他是否像他所说的是位装潢木匠,还不确定的是他在这两个月的休息期间有无继续在工作。请问这笔钱我该赔吗???赔多少合适???单位有这个义务分担吗???谢谢律师!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8-08-状态:未解决]
李亚昆律师的解答:
对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误工费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完税证明、医院建议休息的医嘱等,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即使到法庭,也不会获得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