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养和收养的疑问
一对年轻夫妇遭遇车祸,死前决定将儿子(满月,尚在哺乳期)送与一个刚满30周岁、同时在车祸中丧偶并且无儿女的男性朋友收养。因为不符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年龄相差40岁的条令,所以遇到很多困难,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才能让收养一方也就那个单身男子顺利收养到这个孩子呢?如果那个单身男子不说孩子是别人送养的,只说是自己捡来的或者自己的孩子,可以顺利登记吗?
补充提问:
李亚昆律师您好!请仔细的看看我说的情况,我也知道40周岁年龄差这个规定,所以在后面补充了说明,请您看看如果按照补充说明里那样做,是否有很大几率可以领养到这个孩子?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09-状态:未解决]
李亚昆律师的解答:
父母健在,有特殊困难是可以送养孩子的。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