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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律师您好。本人于7月8日去一家公司实习。开始招聘时,招聘海报上写明一个月2100元。本人7月4日去面试时,对方负责人说明一天70元的工资(其中10元为伙食补助),一个礼拜可以休息2天,休息时间不一定在周末。现在实习结束,他们却以每天60元打发我。当时我要求签协议,他们当时也答应了。可后来一直没签协议。请问这样的案例可以立案吗?事情不大,但希望对方给个说法。本人为在校学生。
咨询者:
fa263995
上海
[
咨询时间:2011-08-09
-
状态:未解决
]
李亚昆律师的解答:
你与用人单位为劳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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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昆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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