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起诉
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我母亲的一室一厨,继父的一室,婚前财产)换来的,产权证的名字是我继父的,母亲生前做了一份遗嘱公证,去世之后属于我母亲的那一半房产由我来继承,现在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请高人指教,我的想法是把房证分开,我一半我继父一半,这种情况能否成立?继父也有一个儿子,他们也做公证了继父去世后他的一半房子归他儿子所有,所以怕以后留下罗乱想尽快解决。这个房子也涉及到一两年要动迁,我们也不想把房子买下来,也不想把房子卖掉,就想知道能不能分两个房证维护自己的权益。
和继父几次协商,办理产权共有证,继父和他的儿子不同意,说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去办理,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是否起诉?
起诉费谁来承担?我们起诉能不能赢?具体还需要什么费用?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8-09-状态:未解决]
李亚昆律师的解答:
建议进行确权诉讼,即写明你妈妈享有房产的多少,你继父享有房产的多少。房屋产权证可以写明房屋共有的状况,应当将你妈妈的那部分加进去,这样将来遗嘱继承时,对你比较有利。根据你主张的具体数额收取诉讼费。起诉时,诉讼费由你先行交纳。确权诉讼,对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能最后全部由你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