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可以让对方赔偿我们的护理费,误工等费用。

各位律师好, 我想咨询一下,2011年7月16号晚上十点左右在临浦发生交通事故,我驾驶一辆面包车在十字路口与一辆小轿车相撞,我车上四个人受伤,其中一个小男孩大腿骨骨断了,住院了16天,医生说还要二个多月的休养护理,才可以下地行走。一个小女孩锁骨骨裂,二个大人肌肉拉伤。对方一个小伤。交警认定对方主责。就在住院期间对方始终没有到医院看望过我们,医疗费用也是我们自己垫付。已经垫付了7000多人民币,我想咨询一下,怎样可以让对方赔偿我们的护理费,误工等费用。
补充提问:
一个小女孩锁骨骨裂,二个大人肌肉拉伤,这个写重复了,修正一下。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8-19-状态:未解决]
吴建波律师的解答:

可以找当地律师帮忙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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