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离婚前办的信用卡我并不知情现公安机关找到我怎只

前夫于离婚前办的信用卡(10年月8月)我并不知情,11年4月离婚民事调解书上明确注明双方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现公安机关打电话来说他所欠信用卡债务已在公安机关立案,说信用卡是在婚前办的属共同债务,请问我是否应该偿还,且在10年8月至离婚那段时间对方根本工作无收,一切开支都由我来支付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11-18-状态:未解决]
吴建波律师的解答:

找证据证明这笔钱属于你前夫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我咨询吴建波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丽水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文书起草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建波律师 > 吴建波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