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认为“强迫要回当村干部”一说不妥。
如果说“学校强迫你回去”,那是由不得你的,如果这种强迫存在问题,你可以要求解决。 “村里强迫要回”而且是让你当村干部,这在当时你自己是有选择权的,最终是由你自己决定的。
后来“被精简回家”,这个过程,如果确实存在问题,你可以要求解决”。
你说的当初一起工作的四个人,另外3人都是每月拿几千元的退休金,我不知道你是指当时一起做民办教师的人还是后来一起当村干部的人。如果是一起当民办教师的人,你就不要多想了,后来的事情谁也难以预料,你当初肯定也是觉得回去当村干部比继续当民办教师更有前途才同意回去的。如果是一起当村干部的人,那你也要看一下具体情况,第一当初为什么把你精简回家而他们留下,让你回去的理由是否充分;第二他们现在能拿那么多退休金,是否在后来又有了什么进步比如转干提职什么的,这些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机会的,换句话说,即使你当初没被精简,每个人的进步程度也会有所不同。
最后,你现在的困难,可以向组织提出,应该是请求组织帮你解决实际困难,而不是要求给你“应有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