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人求助

你好!
我叫马永明,住海安县大公镇常河村一组,1958-1966年做民办教师,后来被村强迫要回当村干部,83年联产责任别被精减回家,至今在家务农。找过大公镇、县访局县长、县劳动局局长,长达十几年至尽未果。当时和我工作四人,3人都能拿到几千元退休金,而我却一分也没有。当时要我回家的人已签字,我的学生已签字,与我一起在劳动战线的人已签字,村委会、大公镇也都知道事实,就是不予解决。如今我年老病缠,再一次向领导请求,给我应有的生活待遇!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8-07-状态:未解决]
吴东辉律师的解答:

首先,我认为“强迫要回当村干部”一说不妥。
如果说“学校强迫你回去”,那是由不得你的,如果这种强迫存在问题,你可以要求解决。 “村里强迫要回”而且是让你当村干部,这在当时你自己是有选择权的,最终是由你自己决定的。
后来“被精简回家”,这个过程,如果确实存在问题,你可以要求解决”。
你说的当初一起工作的四个人,另外3人都是每月拿几千元的退休金,我不知道你是指当时一起做民办教师的人还是后来一起当村干部的人。如果是一起当民办教师的人,你就不要多想了,后来的事情谁也难以预料,你当初肯定也是觉得回去当村干部比继续当民办教师更有前途才同意回去的。如果是一起当村干部的人,那你也要看一下具体情况,第一当初为什么把你精简回家而他们留下,让你回去的理由是否充分;第二他们现在能拿那么多退休金,是否在后来又有了什么进步比如转干提职什么的,这些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机会的,换句话说,即使你当初没被精简,每个人的进步程度也会有所不同。
最后,你现在的困难,可以向组织提出,应该是请求组织帮你解决实际困难,而不是要求给你“应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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