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是大货车驾驶员于2月29日在325省道与对方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处理我认定事故的全责后车也放行,事后对方小车要求到宿迁市4S店修理,4S店对事故车辆修理作出了估价单是46075元的价格,我的货车是在信达保险公司投保的,现信达保险公司对宿迁东风锐达起亚4S店的估价46075元的价格不认可(由于对方小车车主要求4S店把小车的整个车身总成换掉这一项就是26353元,信达保险公司认为不需要换掉整个车身总成)问题就在这里,一直到现在得不到解决,对方小车车主在交警处理好车子放行后,把我的货车扣押在宿迁,请问律师:这样的问题怎么来处理,我该怎么办~!现在生意也没法做又怎样能先把我的货车开回来~~!急急急~~~!特此重谢!!!
补充提问:
保证金-----押金怎么繳纳给谁需要写什么字据如保险公司不认可或索赔不足怎么办;缴纳押金在多少才好------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3-17-状态:未解决]
林太龙律师的解答:

可以缴纳保证金把车子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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