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变相裁员

怀孕5个多月,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要求员工请长假(从现在一直到产假结束),但是不解除劳动合同,口头承诺全额支付从现在到到产假结束的保险(若期间公司倒闭则不支付),其他的没有任何工资,合法么?我该怎么办?(注:现在1.2.3月份只发了几百块的生活补助,但是达不到本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剩下的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发放,4.5月的已经发放),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7-10-状态:未解决]
林太龙律师的解答:

如果单位歇业的话,应当承担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同时公司应当承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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