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误伤
我家小孩读初三,在校上自习课期间拿裁纸刀划纸的时候,姓吴小孩过来抢纸,那张纸是吴的,吴手指被割伤,缝了八针,现在已经拆线。当时我就赶到医院看望了吴,并买了水果篮以示慰问,在对方没提任何要求前,我就答应医药费由我来出,治疗结束凭医药费收据付钱。事后我还去吴家探望,送200元超市购物卡。吴姓小孩没有耽误一天上课,只是三个晚上去挂水。现在已经拆线。现在吴家要我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后期的整形费好几万。请问这些费用合理吗?吴家是否也该付一半责任?请问我家小孩有责任么?说我家小孩是误伤了人家,误伤这个说法对吗?另外,学校是否也要负责? 马上要协商解决这件事了,请律师支招!!!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7-18-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