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意外死亡责任赔偿

事件原因:我哥是一个私人包公头,做水电安装的,工程都是从别的老板手里转包过来做(和我哥联系的老板已经不是总包方了,是二手或者三手承包老板),施工人员都是我哥从家乡找的,8月1号在挖下水道的时候,因为土地塌方,两个工人,一个50多岁,一个40多岁直接被埋,掏出来的时候已经死了,(这两个人都才来几天时间,年轻的个头一天才到工地,才上了两个钟的班就出事故了)
现在我想问: 1,我哥要不要负赔偿责任,
2,在贵州这种情况,一般要赔偿多少钱, 或者具体的赔偿办法?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8-02-状态:未解决]
林太龙律师的解答:

该死亡是工伤死亡,所有的包工头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在436200,丧葬费为当地城镇职工社会平均月工资×6个月,还有就是家属处理后事的相关费用、符合获得抚恤金条件家属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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