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下强制执行问题。。

本人跟朋友于2010年11月因公司未给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2011年5月下的仲裁结果,判决公司赔偿我们双倍工资跟加班费用共计10W,后我们就都不在北京了,然后今年6月去申请的的强制执行,可是执行法官要我提供公司账户,我说之前给我打工资的不是公司账户,是会计个人账户,他就说那你自己去找公司账户给他执行,是问我个人去银行,银行不可能给我提供他人账户信息吧。后来我回家查询公司的工商信息发现公司于2012年4月注销了。而且又在2012年2月注销新公司了,法人都是同一个人,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给执行法官说呢。然后今天去了执行厅那法官说他原公司已经注销,还查询了他当时的注册资金只有3W元,现在注销了执行也只能在这3W元里执行了。 还有其他办法追回赔偿10万吗?
补充提问:
今天跟法官去了工商所 , 法官确定公司在工商所那边是正常注销 现在法官要我放弃吧, 要么自己私下去找他看他能给点不, 现在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07-状态:未解决]
林太龙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查询该公司相关的注销资料,看看注销资产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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