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父亲单位75年分有一套住房,夫妻两一直生活在一起。现状:母亲92年病逝,(一直是家庭妇女),父亲健在。98年父亲利用本人一个人工龄购买了这套央产房,请问,此套住房是否有母亲的份额?父亲能否有自行处置权?父亲单位坚持是夫妻共有财产,我也咨询过多出律所,但说法不一。目前父亲想将此房直接过户给我,但单位不予办理,说必须出具继承公证。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1-27-状态:未解决]
席玉彬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在你父亲购买房屋前,他们并不具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而仅仅是使用权(所谓的公租房),故,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的购房行为,是为自己添置了房产,所有权属其个人。但央产房上市交易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多为政策性要求,比如面积是否超标,是否需要补交费用等的,只有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才可以交易过户。
单位要求出具继承公证,这个我认为没有法律依据。

我咨询席玉彬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不当竞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席玉彬律师 > 席玉彬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