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我是一名安装工,自2011年2月20号应聘灯饰店,当时店长说的是试用期一个月,但是却拖到了2011年6月1日才签1年合同。到2011年12月16日因工作原因老板直接开除我,这是一家私营企业,其实我也是服从老板弟弟的指挥并无过错,老板弟弟也是我店员工,属工程部经理。我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现在还没有接到工资。请大家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12-19-状态:未解决]
卜海莉律师的解答:
首先、用工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有正当理由及事实依据,比如员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存在,否则,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行为,员工有权依法提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其次、针对你提到的情况而言,单位还存在未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合同的违法行为,因此,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你可以提出两项诉求:1、支付自用工一个月后至正式签订合同前每个月两倍的工资;2、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2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