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房主违约赔偿

我通过人介绍购买一套二手房,因为介绍人比较熟悉,就没有在合同里面规定违约赔偿事宜(合同用的乌鲁木齐制式合同),并且因为房主说不用给定金,所以也没有交定金。房主要求一次性付款,我大部分是借的,需要还利息的,现在房主不卖了,我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因为介绍人比较熟悉,并且用的乌鲁木齐市的标准购房合同,所以就没有约定出现这样情况的违约赔偿问题。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2-05-28-状态:已解决]
卜海莉律师的解答:

虽然,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但依据《合同法》中相关规定,依然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即有合同约定从约定,没有合同约定则依据法律。由于出卖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承担如利息等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要求二手房出卖人赔偿你的利息损失。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美女律师

我咨询卜海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卜海莉律师 > 卜海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