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上星期六因为刮风下雨,星期天早上起床我发现我们家电热水器坏了,抽油烟机不工作了,其它电器都很好,灯也好着呢,下楼的时候我又发现我们楼梯口的电楼门也坏了,楼道的声控灯都不亮了,中午的时候得知我们楼上好几家用户的电器盒灯具都有烧坏的,我们去找了物业,他们说是不明原因零线被烧了,责任无法界定,他们不管,要各家维修各家的!我觉得应该让他们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应该怎么样为自己维权?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2-11-27-状态:未解决]
卜海莉律师的解答:

针对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如何进行维权建议考虑以下思路:
1、首先应确定供电线路产权归属问题,即你们小区供电是属于临时用电,并由物业管理的,还是供电局直供?若产权界定点是清晰的,那么归谁管理就应由谁来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你们除向物业反映外,也应立即将问题向当地供电部门投诉。
2、若出现产权界定不清,上述两家单位互相推诿,均不肯承担责任,业主可以将两家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我咨询卜海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卜海莉律师 > 卜海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