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我们今年开始租房东的房子,是自建的独栋别墅,以前从来没有说要交物业费,而且我还是今年1月份才去找物业换了水电表,现在物业说从06年起要我们补交物业管理费,现在已经不供水电给我们了,我们要物业找房主,物业不找,就为难我们承租方。法律上是不是物业不供水电给业主就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我们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05-07-状态:未解决]
卜海莉律师的解答:
物业公司不得以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当然属违法行为,针对物业公司,你可以向当地县以上房管部门投诉;
另一方面,由于房东欠缴物业费损害你的利益,你也有权利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