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逼迫给店长炒掉了,我也写了离职了,

我是在试用期内,做促销员,厂方给工资,爱婴岛店长炒掉我的,我能提出什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手续办了,工资还没给,只是给了押金
补充提问:
店长以员工投诉我理由,什么说不上来,我很生气,我怎么样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28-状态:未解决]
祝祥霞律师的解答:

自己写了离职,没有补偿了。
不存在什么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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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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