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 赔偿 月工资
我是2010月10月进入公司的,到了2011年3月份转正,然后签订了合同,合同期是2010年10月25日到2013年10月25日(合同已经到期),.然后公司在2013年10月30日说要把我辞退了,辞退的还有另外几个同事.也没有说赔偿该怎么给.说是人事部那边还在商量当中,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开始不用上班.那我可以得到几个月的经济赔偿金?而且我听说劳动法里面指的月工资赔偿金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是吗?因为我们是基本月工资+补贴,基本工资是工资日打到卡里,补贴是不定时打到卡里的,那我的月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平均数算呢还是加上补贴?还有,如果公司不赔偿或者不按劳动法规定赔偿,我该怎么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在线急等,谢谢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11-01-状态:未解决]
祝祥霞律师的解答:
你好:
协商终止合同,补偿2个月本人工资。包含补贴。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