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是这样的,我在7月份跟一家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合同上的试用时间是3个月,然而在3个月过后任未给予转正,便向公司提出询问,得到的结果是本部门经理在本人未知情的情况下跟人力部达成口头协议将试用时间改为4个月,此过程中未涉及到签订劳动期限合同,只是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如今本人也不清楚该公司期限合同为多少年,但有询问过本部门同事称是2年,按照这种情况我想询问下该公司是否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人是否能要求赔偿,具体能要求哪些赔偿。希望律师们能帮我解答一下问题,在此衷心感谢!
补充提问:
问题是之前都没有涉及到转正后的工资是多少~那是不是就是按照双倍工资来赔偿?还有就是我现在做了4个月了,按照你说的只签试用期合同视为劳动合同期限那是不是就要求4个月的都赔偿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11-10-状态:未解决]
祝祥霞律师的解答:

违法。
如果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期限就视为是劳动合同期限。
赔偿也没什么,如果试用期的工资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可以要求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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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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