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件

06年我舅舅带我去他朋友厂工作。可是我在工作第三天出事故了。叫我签了份不知道什么的书面。陪了两千元打发我走了。那时我还没知道事情的严重。我现在还可以去重新告他吗?
补充提问:
因为我父母亲过世好耐得了。现在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结果。我出事故时年龄还在十五岁。在我出事故后无几耐就要我签了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后来就赶我走了。就比了两千元我回家。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12-23-状态:未解决]
祝祥霞律师的解答:

过了追诉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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