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被盗,物业未做任可回应

您好!
我是宝安西乡海城路圣源华庭业主,2012年12月份因小区宝安未尽责导致我家被盗,共损失5万元左右。被盗后物业未做任何回应,一直推卸责任。从今年开始物业催交从2013年元月份开始的管理费,我应该交吗?请老师指导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03-26-状态:未解决]
祝祥霞律师的解答:

管理费是应该缴的。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可以素琼要求其承担被盗的赔偿责任。但不免除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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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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