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违约金的具体情况
您好!本人于2011年在珠海购得一处房产,一直用作出租。在今年3月珠海一中介业务员来到深圳怂恿我将此房产以60万出售,在不了解行情的情况下草率签到了购房合同。后又另一中介告知此房产价值被严重低估。在未出同贷书前我决定不出售此房产了,并同意以3万定金来赔付给买方6万。并照旧付中介费用。而买房起诉要求赔付楼价20%。请问是必须赔付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7-19-状态:已解决]
祝祥霞律师的解答:
您好:如果法院已向您送达原告提交的诉状及证据材料,可联系律师了解事实和证据来做出预判。我们是深圳福田的房产纠纷律师,欢迎您咨询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