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09-05-30 17:30:48  作者:杨春赣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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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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