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1.房产:
①父亲在世时动迁,1995年父亲去世,其后同年回迁(房票是母亲名字)。
②2007年母亲购买该房产权,此后母亲立有遗嘱,身后此房仅由赡养她的两个子女(老人共有5个子女)继承,母亲2011年过世。
2.老人赡养:
老人晚年没有得到其他任何子女的任何照顾和经济援助,并多年失去音信。
3.问题:
请问该遗嘱中主张会得到支持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10-06-状态:未解决]
陈希强律师的解答:

1、该遗嘱有效。
2、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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