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轻伤协议没写主犯,可是钱大部分是他家人出了的

甲方:金**,李**,王**等5人,已方:**,大约内容是不再追究上面几人的任何责任,一次性赔偿金额多少,甲乙双方签字有效,甲方:李**,李**父亲。这样金**是主犯,也出了很多钱,可是下面没他的名字没事吗,到时到法院判金**
他是不是也从轻的,协议已经交到公安了,金**家人也只有复件,为什么另外几个不能出来,砍的人重都能出来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8-30-状态:已解决]
柯荣明律师的解答: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公权力来公诉的,刑事部分是不能私了的 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联系我,手机15168456779,或加我QQ2398490650,也许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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