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和女朋友在08年未婚生下一个男孩,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现在分开了都另觅新人,我现在要结婚了,小孩也是跟着我的,女方本人到时没什么意见,但是她家里人纠缠不放要求赔偿损失,我想请教各位律师女方有没有权利追究责任要求赔偿呢?
麻烦各位了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8-30-状态:未解决]
柯荣明律师的解答:

没有权利要求赔偿,你拒绝就是了,或者让她去起诉,而且,孩子的抚养费,她是协议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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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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