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时间:2012-01-03 22:57:28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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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问: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 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问: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按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新动拆迁实施细则,我能享有哪些权利?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北京148房产纠纷律师团 010-51286781
首席律师首席原江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代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
目前担任某大型投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易公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佳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办理的经典案例多次接受央视、北京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采访。
原江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稳健,对客户高度负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团近期承办的部分房产纠纷案件:
◆朴某(韩国籍)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海淀区王某与张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朝阳区谢某与北京XX房地产经纪公司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朝阳区李某与金某公房承租权纠纷
◆石景山区王某房产继承纠纷圆满和解结案
◆北京石景山王某离婚房产纠纷上诉
◆北京门头沟区关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
◆海淀区世纪城孙某与北京某房产经纪公司二手房居间合同纠纷
◆丰台区史某与王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海淀某小区业主与北京某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
◆朝阳王某与李某公房承租权纠纷
◆方某与北京海淀区建委房屋权属登记行政纠纷;
◆海淀区朱某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石景山区夏某与赵某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
◆朝阳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山区史某与袁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近期承办的部分征地房屋拆迁案例:
兰州西固区某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三封律师函成功阻止非法征地。
天水市北道区某村土地征收补偿,补偿费平均递增20%
北京市通州区魏某房屋拆迁案,化不利为有利,巧妙借势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江西九江张某房屋拆迁案,通过有理有利的律师函,成功阻止房屋被强制拆迁,延续两年至今仍在居住;
福建三明朱某等十户村民征地案,通过律师介入,成功阻止房屋被强拆,当事人的养殖场、菜地仍正常经营。
陕西咸阳陈杨寨十六户村民旧城改造案,通过律师介入,部分当事人已取得满意的补偿,其余部分仍在争取中。
江苏省无锡市许某等100多户集团房屋拆迁案;
武汉市某商厦20个商铺承租房屋拆迁案;
吉林省白城市经济开发区某养殖基地征地拆迁纠纷案件,介入4个月,提高补偿60万;
黑龙省齐齐哈尔市王女士经营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介入2个月提高补偿60万;
北京市昌平区张某房屋拆迁案,从接到拆迁公告到强拆通知书,2个月时间由320万增加到5套80平米房屋和60万拆迁补偿款;
天津市河西区李某承租公房拆迁案,成功解除拆迁人想通过解除租赁合同来达到不予补偿之目的,获得胜诉;
北京市丰台区李某房屋拆迁案,接到行政裁决书后委托律师,3个月时间成功增加拆迁补偿56万元;
北京大兴李某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三天时间完美完成增加一套房屋的愿望。
兰州西固区某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三封律师函成功阻止非法征地。
天水市北道区某村土地征收补偿,补偿费平均递增20%
内蒙包头王某等15户与某开发商拆迁纠纷,每户多争取30平米安置房
河南郑州二七区某工厂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通过系列诉讼,取得优势地位,迫使开发商追加补偿300万。
安徽合肥某小区业主和某开发商拆迁纠纷,通过合法维权成功按照市场价给予补偿

执业机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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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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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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