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找北京148律师团

时间:2012-01-03 23:54:0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中国148律师团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

婚姻家庭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找北京148律师团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今后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所做出的一致意思表示,即婚姻预约。在一些地方又称为订婚或订煤。订立婚约的习俗在现实生活中十分盛行,由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攀比现象的影响,因订立婚约而送的财物(彩礼)的价值越来越高,数量和品种也越来越多,现金数量亦越来越大。因解除婚约所产生的财产纠纷与过去相比有逐年上升增多的现象。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处理这类纠纷,是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

婚约问题,在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涉及到这方面的规定。因此,从法律上讲,订立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所订婚约在法律上对男女双方均没有约束力。但对男女双方自愿订立的婚约,法律也不禁止。婚约的解除无需经过任何法律手段,男女双方要求解除,即可自行解除;男女一方要求解除的,无论另一方是否同意即产生解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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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解除婚约无需通过法律手续,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解除,但由此引起的财产纠纷(主要是送给对方的财物)问题,在男女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情况下,是可以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定性解决处理的。一般情况下,因订立婚约而送给对方财物的行为,是一种以与对方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在法律上讲,这个行为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能够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结婚)能否实现。因此,当所附条件不成就时(结婚已不能实现),该赠与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可停止生效。在赠与方主张受赠方返还受赠财物时,受赠方即有返还婚约财物的义务。如果受赠方拒绝返还,赠与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返还之诉的诉讼手段来解决返还问题。但是,并非所有的赠与物品都可以主张返还,如给另一方的食品、衣服等价值不高的生活消费品,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主张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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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特除情况下,订立婚约的当事人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接受彩礼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结婚后不久又离婚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接受彩礼的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返还这些财产。这种特出情形是指:(一)订立婚约的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二)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如果属于上面所讲两种情形,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要求返还所送彩礼的请求是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婚约财产纠纷不仅涉及到婚约当事人双方,也涉及到双方的家庭,有的情况下还涉及到介绍人(媒人)和送财物的人,其具体情况往往是比较错综复杂,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更多的还会涉及到地方习俗和人情事理及道德评价问题,处理起来往往难度较大,多有反复。因此,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应谨慎、妥善处理这类纠纷。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更要强调灵活性,尽量用和解的手段来解决纠纷双方的矛盾与对抗,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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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律师现为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担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

近期承办的法律业务:
◆前外交部驻外大使张某借款担保纠纷
◆北京石景山王某离婚房产纠纷上诉
◆台湾科艺百代唱片公司与上海某文化传播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
◆超女李宇春唱片侵权纠纷
◆中能石油化工总公司与中石化塔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800万)
◆朴某(韩国籍)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央视主持人朱某陈某与北京XX出版社侵犯肖像权纠纷
◆北京XXX投资担保公司设立与改制
◆北京XXX投资集团公司与北京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项目收购(标的额6000万)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海淀区王某与张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朝阳区谢某与北京XX房地产经纪公司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朝阳区李某与金某公房承租权纠纷
◆李某与张某企业转让合同纠纷
◆石景山区王某房产继承纠纷
◆ 北京XXX公司 与北京XXX公司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北京门头沟区关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
◆北京XX典当行与苗某典当合同纠纷


近期承办的部分征地拆迁案例:
◆江苏省无锡市许某等100多户集团房屋拆迁案;
◆武汉市某商厦20个商铺承租房屋拆迁案
◆陕西咸阳陈杨寨十六户村民旧城改造案,通过律师介入,部分当事人已取得满意的补偿,其余部分仍在争取中。
◆黑龙省齐齐哈尔市王女士经营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介入2个月提高补偿60万;
◆江西九江张某房屋拆迁案,通过有理有利的律师函,成功阻止房屋被强制拆迁,延续两年至今仍在居住;
◆福建三明朱某等十户村民征地案,通过律师介入,成功阻止房屋被强拆,当事人的养殖场、菜地仍正常经营。
◆吉林省白城市经济开发区李某养殖基地征地拆迁纠纷案件,介入4个月,提高补偿60万;
◆北京市昌平区张某房屋拆迁案,从接到拆迁公告到强拆通知书,2个月时间由320万增加到5套80平米房屋和60万拆迁补偿款;
◆天津市河西区李某承租公房拆迁案,成功解除拆迁人想通过解除租赁合同来达到不予补偿之目的,获得胜诉;
◆北京市丰台区李某房屋拆迁案,接到行政裁决书后委托律师,3个月时间成功增加拆迁补偿56万元;
◆北京大兴李某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三天时间完美完成增加一套房屋的愿望。
◆北京市通州区魏某房屋拆迁案,化不利为有利,巧妙借势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江西九江张某房屋拆迁案,通过有理有利的律师函,成功阻止房屋被强制拆迁,延续两年至今仍在居住;
◆福建三明朱某等十户村民征地案,通过律师介入,成功阻止房屋被强拆,当事人的养殖场、菜地仍正常经营。


原江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
目前担任某大型投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新疆中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易公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佳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办理的经典案例多次接受央视、北京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采访
执业机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石景山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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