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婚姻律师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

时间:2012-01-10 23:40:5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北京丰台婚姻律师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

  本文介绍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其标准应如何确定,如何给付?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全文阅读】

  抚养费标准的确定标准参考以下两个因素: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本文根据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的具体问题分析,讲述了如何确定抚养费标准的内容。

  关于抚养费标准的问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全文阅读】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给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㈠、一次性给付

  具体数额是按月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月份总数,一直计算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优点:方便执行。

  仅有姻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后,双方的姻亲关系解除,或者在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姻亲关系终止。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分为如下几种情况...【全文阅读】

  提醒:

  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双方曾经协商过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我们知道,现在养育一个孩子很不容易,需要投入大量的金钱。子女在未来的生活当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一些意外的支出,比如说为孩子提供特殊的教育费用,比如说为孩子购买额外的一些保险,甚至孩子会存在出国读高中的情况。考虑到这种意外后,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时除了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来确定子女的抚育费或者是通过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来确认子女抚养情况时,最好对未来要发生的以外支出有所约定。即便对未来发生的具体支出项目目前尚不能明确,但是可以在协议当中约定一个总的负担原则,防止过几年之后,由于费用的产生双方再次产生矛盾。

北京丰台婚姻律师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

北京148婚姻家庭律师团

首席原江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法学学士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代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

目前担任某大型投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易公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佳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办理的经典案例多次接受央视、北京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采访。

原江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稳健,对客户高度负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团近期承办的部分婚姻家庭案件:

北京海淀区包某与孙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石景山宋某与乐某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石景山郭某与魏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丰台区武某某某与成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门头沟谢某某与秦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海淀区王某与钟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丰台区赵某与高某析产继承纠纷案

北京朝阳区金某等三人家庭财产继承纠纷案;

北京东城区徐某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

北京宣武区马某与谢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崇文区周某与邹某某拆迁款继承纠纷;

北京房山区汤某与楼某离婚纠纷案;

 

 

执业机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石景山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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