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纠纷律师 公司减资债权人有何权利?

时间:2012-01-15 23:32:07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北京148经济纠纷律师团


首席律师首席原江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

北京经济纠纷律师 公司减资债权人有何权利?

  债权人自接到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减资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北京经济纠纷律师 公司减资债权人有何权利?

原江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稳健,对客户高度负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办理的经典案例多次接受央视、北京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采访和多家报社网站的报道



◆中国某报社与朝阳区北京某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合同纠纷;

◆北京丰台某水暖经营部与保定某建筑公司供货合同纠纷案;

◆武汉市查某、昆明市雷某等人与XXXX国际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前外交部驻外大使张某借款担保纠纷在丰台法院,避免损失100万

◆北京朝阳某典当行与苗某典当合同纠纷

◆石景山某公司与北京丰台某公司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李某与张某企业转让合同纠纷通过反诉圆满获得胜诉

◆中能石油化工总公司与中石化塔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800万)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北京朝阳某典当行与苗某典当合同纠纷

原江律师目前担任的法律顾问:

目前担任某大型投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易公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佳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执业机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石景山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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