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追讨 如何防止货款无法追讨

时间:2012-03-09 17:29:16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货款追讨 如何防止货款无法追讨

首席律师原江 电话:18601201566

在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下,对于卖方来说很难全部做到一手交钱钱一手交货的情况。但是生意又不得不做。因此,赊账交易便成为市场交易的普遍现象。而这样一来,对于卖方来说,既愁货物销不出去,更愁这货物卖出去而货款迟迟要不回来,甚至出现死账、胜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局面。虽然在国际贸易及一些国内的大生意中可能会使用信用证、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等金融支付工具,可这对于大多数中小型国内买方来说,要求实在是太高了,而且你也可能会觉得也很烦琐。但在中国社会的诚信度还不那么尽如人意的情况下,卖方还是应该学习一些防范风险的技巧、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我们通过代理大量货款纠纷的官司中总结出一些执业经验,我们手把手的将这些经验教给我们的客户,一方面避免了大部分诉讼纠纷,另一方面,使客户在不得不发生的欠款纠纷中居于主动地位,挽回了大部分损失,货款大多被追回。希望我们总结的这些防范货款流失的方法与技巧,能对广大从事赊销业务的公司或企业有所帮助。

1、知己知彼,调查合作伙伴的资信力,采取防范手段。

比如调查买方资信、要求提供担保等等。赊货给一个你不清楚了解、也没有担保的人或企业那是十分危险的。首先要事先打听一下对方的商业信誉,最好是向他原来的合作伙伴了解下,看他是否重合同,守信用、是否正常经营;哪怕产品卖出去也不能盲目的将产品卖给一个毫无实力、诚信、甚至濒临倒闭的买方。所以,为了确保货款的安全收回,你在赊销货物之前,应对买方的主体资格、偿还能力、商业信用等进行认真的调查,不要担心吓跑了对方,真正的合作伙伴是不会因为这个问题走开的,因为毕竟你有他想要的产品或服务;而因为不能理智选择或放弃交易对象而吃了亏的事却太多了。其次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在签订合同或者对买方履行发货义务时,你可根据情况要求买方给你一些必要的保证或担保,如果他不肯,那就要考虑他合作的诚意了。所以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养成稳健交易习惯,让心怀鬼胎的人无缝可钻,这些说来简单,做起来可显得保守的做法其实就是防止货款流失的最好办法。

货款追讨 如何防止货款无法追讨

2、 手续齐全,完善交易的每一个环节,督促买方偿还欠款。

在赊销交易中,因交货在前,收款在后,为了避免货款流失,你需要尽可能的完善交易程序,保留交易证据。如签订购销合同、严格审核订货单的签名或签章、送(收)货单的对方经手人的签名及授权文书等等。在完善了交易程序、保留了足够的交易证据后,可以对买方起到一个督促、警示作用,使其不敢轻易赖账。如果真的赖账不给,你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货款时也有保障。以下常见的几种情形以后一定要避免:第一、买方采购单不签名,收货时只在采购单上签名视为收货; 第二、送(收)货单有多页,但买方只在最后一页上签名;第三、收货人或经手人身份不明或未经单位明示授权; 第四、货款欠条非买方本人(或授权人)出具或书写;第五、对方是公司,可合同上既没有公司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第六、货款收条上不注明系偿付何批货款;第七、由买方口头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且不盖章,等等。如果在交易中程序不规范,有上述几种情形之一存在,那就要怀疑对方的诚信了:因为这为他赖账创造了便利条件,他可以说没收到你货或不欠你货款,而你要证明这些就要付出一些努力,收款的成本就会增加。笔者有一个朋友,是搞粮油销售的,他给厂里送了货后,是由食堂工作人员签字,但收钱要通过财务

人员,原来都很顺利。可在最后一次的时候,他把收货单(仅有的收货证明)原件交给财务人员对过账后,没有取回来。后来对方迟迟不付款,再后来食堂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都离厂了,找到该厂的有关人员要钱,却被告知:不是我经手的,我不清楚,无法付款。经多次讨要没有结果,问笔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笔者问:“你还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给他送了货?”答:“只有我们这送货的员工知道。”像这种情况,就不太好通过诉讼来解决,笔者遂告知:反正你给他们送了货,他们也清楚,你可以找他们好好协商一下。后来通过协商,对方结付货款时少付了一万元。而如果保留了相关证据的话,就不会这样被动了。

货款追讨 如何防止货款无法追讨

人员,原来都很顺利。可在最后一次的时候,他把收货单(仅有的收货证明)原件交给财务人员对过账后,没有取回来。后来对方迟迟不付款,再后来食堂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都离厂了,找到该厂的有关人员要钱,却被告知:不是我经手的,我不清楚,无法付款。经多次讨要没有结果,问笔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笔者问:“你还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给他送了货?”答:“只有我们这送货的员工知道。”像这种情况,就不太好通过诉讼来解决,笔者遂告知:反正你给他们送了货,他们也清楚,你可以找他们好好协商一下。后来通过协商,对方结付货款时少付了一万元。而如果保留了相关证据的话,就不会这样被动了。

首席律师首席原江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代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
目前担任某大型投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易公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佳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办理的经典案例多次接受央视、北京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采访。
原江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稳健,对客户高度负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货款追讨 如何防止货款无法追讨


◆经济合同纠纷类:
北京市某建筑公司与江苏省XX市开发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中国中铁工程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北京城建公司与陕西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
方某与北京海淀区建委房屋权属登记行政纠纷;
北京某担保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典当有限公司与王某典当纠纷案;
田某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海淀区朱某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石景山区夏某与赵某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XX服饰中心承揽合同纠纷;
朝阳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丰台区兴某等十五人与北京某公司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房山区史某与袁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某报社与朝阳区北京某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合同纠纷;
北京丰台某水暖经营部与保定某建筑公司供货合同纠纷案;
武汉市查某、长沙市沙某某、昆明市雷某等人与XXXX国际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类:
戚某等18人与朝阳区北京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石景山区汪某与北京某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海淀区某房产经纪公司与燕某某劳动合同纠纷;
海淀区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袁某劳动合同纠纷;
丰台区车某与北京某超市劳动争议仲裁;
杰克(美籍)与朝阳区某投资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李某与西城区某医院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 债权债务纠纷类:
海淀区某建筑公司与北京某大学追索工程款案;
石景山区强某与国某某借款纠纷;
代理刘某某与杨某某欠款纠纷案;

  ◆侵权纠纷类:
北京某公司与香港维京唱片著作权侵权纠纷;
北京石景山乐某与夏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丰台区钱某与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海淀区京某与吴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西城区张某与北京某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
朝阳区任某与郑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本律师团近期承办的部分房产纠纷案件:
◆朴某(韩国籍)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海淀区王某与张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朝阳区谢某与北京XX房地产经纪公司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朝阳区李某与金某公房承租权纠纷
◆石景山区王某房产继承纠纷圆满和解结案
◆北京石景山王某离婚房产纠纷上诉
◆北京门头沟区关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
◆海淀区世纪城孙某与北京某房产经纪公司二手房居间合同纠纷
◆丰台区史某与王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海淀某小区业主与北京某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
◆朝阳王某与李某公房承租权纠纷
◆方某与北京海淀区建委房屋权属登记行政纠纷;
◆海淀区朱某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石景山区夏某与赵某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
◆朝阳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山区史某与袁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类:
海淀区包某与孙某离婚纠纷案;
石景山宋某与乐某某离婚纠纷案;
石景山郭某与魏某离婚纠纷案;
丰台区武某某某与成某离婚纠纷案;
门头沟谢某某与秦某离婚纠纷案;
海淀区王某与钟某离婚纠纷案;
丰台区赵某与高某析产继承纠纷案
朝阳区金某等三人家庭财产继承纠纷案;
东城区徐某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
宣武区马某与谢某离婚纠纷案;
崇文区周某与邹某某拆迁款继承纠纷;
房山区汤某与楼某离婚纠纷案;

执业机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石景山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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