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4 21:49:18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石景山房屋继承析产纠纷 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首席律师原江 电话:18601201566
52、继承发生于民法通则施行后,部分继承人擅自出卖、重建改建共有房屋的,属于侵权行为,受侵害的其他继承人起诉的应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
53、依照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7条的规定精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权继承的遗产房屋,在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人取得所有权,其所得属夫妻共有。
54、被继承人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与配偶长期(一般掌握十年以上)共同管理使用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由双方长期共同管理使用,可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的规定,只适用有夫妻关系的人。属一方合法取得的财产,不因与其他人长期共同管理使用而视为共有。
石景山房屋继承析产纠纷 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55、公民立遗嘱明确表示遗产房屋不给某特定的法定继承人,又没有相应指定遗产由什么人继承的,只要不违反《继承法》关于特留份的规定,符合法定形式,仍应认定遗嘱有效,遗产由其他继承人分配。
56、《继承法》实施后,没有遗嘱人本人签名,虽有二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和遗嘱人的指模或印章的代书遗嘱,依照《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应认定该遗嘱无效。
57、被继承人生前呻办处分房屋产权的公证遗嘱,未在公证遗嘱稿上签名的,可不作公证遗嘱采用;但公证员作成的代书遗嘱原本或向公证员提供的自书遗嘱原本具备代书遗嘱或自书遗嘱的法定条件的,可认定代书遗嘱或自书遗嘱有效。
58、处分房产权的遗嘱附带提出某种要求,但并未作为遗嘱生效的条件的,不能因遗嘱继承人未实现遗嘱要求而否定遗嘱的效力.
石景山房屋继承析产纠纷 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59、部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房屋出资加建或改建的,产权归属依下列情况分处理:
(1)被继承人死亡前,部分继承人出资加建,一般为加建人所有。但以被继承入名义报建的,认定为遗产,出资人可适当多分遗产或给予经济补偿。
(2)被继承人死亡后,部分继承人出资的,如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仍认定为遗产,出资人可适当多分遗产或给予经济补偿。
(3)被继承人死亡后,部分继承人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改建的,其产权依约定处理。无约定且增加部分可独立分出的,为改建入所有。使原房产增值,又不能独立分出的,应给予改建人多分遗产或作适当补偿。
60、遗产房屋能否分割要从房屋大小、结构、共有人数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对不能分割的界限要从严掌握。分割后尚能分别使用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可分。
61、遗产房屋不能分割的,可保持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当事人坚持分割的,可采取折价补偿方式。估价应力求公平合理。各继承人均同意出价高者取得房屋的,由各继承人竞价确定。由法院聘请专业部门估价的,应按市场商品房价格估算。
62、被继承人遗产中的房屋分布于不同辖区的,可以在同一案中合并审理。
63、继承人放弃继承没有违反《民法通则》第58号条规定的,其反悔不能支持。继承人放弃继承房屋的范围未明确的,视为全部放弃。
石景山房屋继承析产纠纷 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64、原告起诉时,遗产房屋与他人仍处于共同共有状态或者有产权争议未解决的,属遗产范围不明确,应告知当事人办理析产或确权后再提起继承诉讼,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可驳回起诉。如遗产房屋属被继承人与他人按份共有份额明确的,当事人起诉继承遗产,应予受理,并判决确认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但对该部分遗产的分割另行起诉。
首席律师首席原江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代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
目前担任某大型投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易公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佳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办理的经典案例多次接受央视、北京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采访。
原江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稳健,对客户高度负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合同纠纷类:
北京市某建筑公司与江苏省XX市开发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中国中铁工程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北京城建公司与陕西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
方某与北京海淀区建委房屋权属登记行政纠纷;
北京某担保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典当有限公司与王某典当纠纷案;
田某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海淀区朱某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石景山区夏某与赵某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XX服饰中心承揽合同纠纷;
朝阳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丰台区兴某等十五人与北京某公司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房山区史某与袁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某报社与朝阳区北京某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合同纠纷;
北京丰台某水暖经营部与保定某建筑公司供货合同纠纷案;
武汉市查某、长沙市沙某某、昆明市雷某等人与XXXX国际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类:
戚某等18人与朝阳区北京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石景山区汪某与北京某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海淀区某房产经纪公司与燕某某劳动合同纠纷;
海淀区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袁某劳动合同纠纷;
丰台区车某与北京某超市劳动争议仲裁;
杰克(美籍)与朝阳区某投资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李某与西城区某医院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本律师团近期承办的部分房产纠纷案件:
◆朴某(韩国籍)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海淀区王某与张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朝阳区谢某与北京XX房地产经纪公司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朝阳区李某与金某公房承租权纠纷
◆石景山区王某房产继承纠纷圆满和解结案
◆北京石景山王某离婚房产纠纷上诉
◆北京门头沟区关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
◆海淀区世纪城孙某与北京某房产经纪公司二手房居间合同纠纷
◆丰台区史某与王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海淀某小区业主与北京某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
◆朝阳王某与李某公房承租权纠纷
◆方某与北京海淀区建委房屋权属登记行政纠纷;
◆海淀区朱某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石景山区夏某与赵某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
◆朝阳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山区史某与袁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类:
海淀区包某与孙某离婚纠纷案;
石景山宋某与乐某某离婚纠纷案;
石景山郭某与魏某离婚纠纷案;
丰台区武某某某与成某离婚纠纷案;
门头沟谢某某与秦某离婚纠纷案;
海淀区王某与钟某离婚纠纷案;
丰台区赵某与高某析产继承纠纷案
朝阳区金某等三人家庭财产继承纠纷案;
东城区徐某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
宣武区马某与谢某离婚纠纷案;
崇文区周某与邹某某拆迁款继承纠纷;
房山区汤某与楼某离婚纠纷案;
◆ 债权债务纠纷类:
海淀区某建筑公司与北京某大学追索工程款案;
石景山区强某与国某某借款纠纷;
代理刘某某与杨某某欠款纠纷案;
◆侵权纠纷类:
北京某公司与香港维京唱片著作权侵权纠纷;
北京石景山乐某与夏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丰台区钱某与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海淀区京某与吴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西城区张某与北京某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
朝阳区任某与郑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