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与亲戚合伙做了一栋四层楼房两个单元共八套两室一厅,我出资16万,亲戚出10万,地皮是亲戚的,一人一个单元各四套,只办理了农房房产证和宅基地证,没办理建房许可证,房屋所有权人是亲戚的名字,我在共有人一栏中,现在城中村改造拆掉了,拆迁办没通知我,亲戚也没通知我,拆迁补偿款被亲戚全部拿走了,我找他要回我一半的钱,他却说我只能给你16万,这是你原来出的本钱,我还给你。我说当初不是说好一家一半的吗?亲戚却说我只是让你到这里来住,你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你收了20几年的房租,也算是我让你赚的钱,我现在给你本钱就算对得起你啦,我是房屋所有权人,你虽然是共有人,但并没有注明你共有的份额。请问律师:“在法律上我能拿到一半的拆迁费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9-05-状态:已解决]
原江律师的解答:
既然是共有,你就有权享受拆迁待遇,如果没有约定共有的份额,应视为一人一半,相应的拆迁款也应平均分配。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