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于2011年在焦作市**街某药房工作了三、四两个月,三天试用期(没工资)后,500元押金先预交了100元,没有底薪,首月工资600元,次月如果提成高于600元,工资就高不就低,四月底,有事请假,不准,说休息一个班要扣20元,如果不干了,工资全没,至今两个月工资扣押不给。请问1、我能申请什么请求?2、向什么部门申请?3、在没有底薪的情况下,扣20元对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9-29-状态:已解决]
周德鸿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我咨询周德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冠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万州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德鸿律师 > 周德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