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信的合同纠纷
说件事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我曾经跟中国电信涪陵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2010年9月18日与中国电信涪陵分公司了代理电信相关业务协议,协议载明到期如无异议则自动顺延,顺延期任何一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约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电信涪陵区分公司则在12月31日书面通知于2012年1月1日解除合同,协商未果,则于次日停止工号,2日注销工号,至今仍未解决,又于1月31日以在营业厅协商为由,叫上其保卫科长不让我关门,并将门锁更换至今,并租给第三方开始营业,希望大家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3-0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