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你好,我与男友在2008年时未结婚以我的名义贷款,双方给付一半的首付款买了房子,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这几年来分别50%给付每月房贷。房子我住,他偶然来住。但是他在我们筹备婚礼期间被我发现出轨了,期间他由于愧疚曾多次表示要和我去更名,把他那一半房产转到我名下。但现在他反悔了,就是不愿意把房子给我,即使我提出把首付款和他已付的房贷还给他也不同意。本来我想个人提前还清贷款,走法律途径让他把房子还给我,我给他一定补偿。但目前我还没有那个能力还清贷款,请问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主张房产归我会得到法院支持吗?能胜诉吗?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9-01-状态:未解决]
莫吉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房子归你,但要补足差价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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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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