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

一家庭父母健在,有4个儿子(均已婚),除其中一个最小的小孩一家没有自己的房子,现还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外,其它3个均有自己房子另居住。现在该父母又另外买了一套新的房子居住,想把原有的旧房子(房产证为父母的名字)卖给(过户)最小的小孩。请问:1、卖得的钱如何分配?2、与父母及兄弟还需要签定什么协议吗?3、需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谢谢律师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9-30-状态:未解决]
莫吉律师的解答:

房子如果属于父母,变卖的钱款属于父母自己所有;
不需要签署协议;
如为了效力更高和家庭和谐是可以考虑从到公证处公正的,也可以请律师做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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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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