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稍微详细点,谢谢,选修课作业题。

基本案情 :林某系养鱼专业户,与鱼苗养殖场签订了良种鱼苗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鱼苗款共10万元,林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林某从鱼苗养殖场将良种鱼苗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林某拉回鱼苗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林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鱼苗款。鱼苗养殖场遂将林某诉至法院。
  问:(1)林某要求鱼苗养殖场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针对鱼苗养殖场要求付款的请求,林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林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补充提问:
拜托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帮忙,我不是法律专业的,选修课的水想必大家都能理解。虽然我经常去上课,但是回答比较专业的问题特别是写对应的理由还是有难度的。你们的专业回答也能增长我的知识,增多你们的积分,拜托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12-24-状态:未解决]
潘国均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作业,请独立完成。如果需要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请带上相关资料就近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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