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我与我兄共住一套二居室,由于居室较小,结婚后此房由哥哥一家居住,我另行租房。现哥哥一家提出给我5万元作为补偿,想把此房占为己有,房子以后就与我无关了。由于近期存在拆迁问题,想问一下律师,如果我接受哥哥一家的计划,以后如拆迁,此房屋还有我利益吗?如我的户口还在,拆迁时拆迁款还会有我的一份吗?
补充提问:
现房屋为租赁,哥哥是户主,不是产权房。这样的情况又当如何?能否签署一份协议来证实自己也有权益,而不是仅仅是他提议的5万元。还有若哥哥现在想购买房屋,须经与我协商吗?产权证上怎样写产权人?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11-状态:已解决]
李厚墉律师的解答:

您好,您这种房子应该属于公租房,拆迁时按照实际居住人口及户口登记人口进行安置,如果您户口不在那里,需要实际居住才能享受拆迁补偿。这个协议将对您不利。可来电详细咨询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如需帮助再烦劳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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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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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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