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问题
去年和一个朋友做买卖,总三万多,未合作有口头协议,货到付款,不然不要做了,结果对方答应了,买卖做完,款项款付清,只付1万多,后来总以各种理由未能付清,今年居然消失了,对方现在不见,我没有欠条,但有电脑记录还款时间与款项。。对方住址也清楚,那是他父母的住址,那套房产应该是他父母的。请问我应该如何用法律追还余下的欠款。还差二万四。。麻烦大伙帮忙想一下办法。。现在应该无法补欠条,因为人都联系不上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13-状态:未解决]
陈广康律师的解答:
能证明(最好有书证)其欠款,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