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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限
合同交付期限己过、定作方并在过期的三个月后、继续变更合同将机械设备拖到承揽方的加工厂、由于定作方没有在合同期限里全面履行交付材料款、至使合同延期交付、现定作物己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请问谁违约、定作方还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吗?承揽方该怎么办?
咨询者:
fa271993
江苏
[
咨询时间:2011-08-28
-
状态:未解决
]
周是宏律师的解答:
变更合同?定作物己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定作方应当按合同给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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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是宏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南通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招标投标 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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