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

因被告正在因练法轮功被劳动教养时,原告提起诉讼立案后,是由民事审判庭审理,还是刑事审判庭审理?2009年八月第一次起诉时,由于法院及政法委的劝说干涉,原告本不愿撤诉,无奈被迫撤诉,现在第二次起诉,请问能否判离?在离婚中政法委、法院是否有权利因要对被告进行思想改造而干涉影响最后的起诉结果?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9-03-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1、原告提起诉讼立案后,是由民事审判庭审理;2、只要提供确凿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可以判决离婚、3、撤诉只能是原告自己的意思表示,与其他无关。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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