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结婚已十多年,婚房是双方单位的房改房。结婚六年后(2003年)又买了一套房。两套房的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姓名。当时办房产证不需要夫妻双方的姓名,现在办房产证且一定要写上夫妻双方的姓名。请问:这两套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是否有必要加上女方的姓名?如加名要不要缴税?
请说明解答的法律依据。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9-04-状态:已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这两套房是夫妻共有财产 (1994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有必要加上女方的姓名(物权法),如加名不要缴税(最近国家税务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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