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再出租涉及费用上涨问题

我有一个租自公管房的门面,一半由第二方给我使用,合同中写明:30M2的一半租金合为150元。补充条款有:房管费用变动时,同比例上调房租,基数以X年X月份为准。公管费用现在增加等于交原价200%,增加了100元。第二方需要我按照150*200%=300交第二方。请问:我可以按照使用一半面积,就多负担100元部分的一半吗?在法律上能行吗?
补充提问:
只负担50元的依据是什么呢?第二方要求我负担150元,依据是:费用变动时,同比例上调房租,也就是原来租已经涨到:100元*2.0倍,所以要受我房租:150*2.0倍,我可以什么法律理由只支付对方50元?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9-13-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你们既然约定:房管费用变动时,同比例上调房租,基数以x年x月份为准。
就该遵守这一约定计算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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