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

我是再婚,先前和前夫有一女儿,判给前夫了。现在的丈夫带有一女儿,可是我们又生了一个女儿,问这个女儿算是超生吗?若要交社会抚养费,应该要交多少?》我是陕西省城市户口,可我老公是湖南省农村户口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9-14-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算是超生,严格说是第三胎,要按户口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为基数,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

我咨询陈道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朋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南岸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行政诉讼 商帐追收 取保候审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道平律师 > 陈道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